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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

时间: 2018-03-28 15:28   来源:清新区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   发布机构:   点击:-

 

    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

   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492号,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规定,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。本报告包括概述,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,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,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,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情况,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个部分。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。本报告在“政府门户网站”公布,网址:http://zwgk.qingxin.gov.cn/web/main/xxgk/deptindex.jsp?deptId=0638&showTag=1。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,请与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指挥中心办公室联系。地址:清新区太和镇府前路7号,邮编:511800,电话:0763-5811071

  1. 概述

   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》、国务院办公厅《<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>实施细节》、《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》和省委办公厅《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》要求,按照相关意见和要求,2017年,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的《平安清新》网站申请关停,并将网站相关功能整合迁移至区政府门户网站,我局在清新区委、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公安局信息部门的业务指导下,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不断完善网站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,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,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。

  2. 加强组织领导,明确责任分工。我局把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工作作为对外宣传、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,成立了由分局政委任组长、指挥中心指挥长任副组长,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,由指挥中心负责对网站进行维护和内容更新,指派了专人跟进日常工作,为全区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。同时,加强与区政府和市局信息部门的沟通联系,加强业务技能的培训,努力提高网站管理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,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。

  3. 制定工作规范,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。2017年,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,按照清新区委、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要求,我局制定了相关公开制度,对公开主体、公开方式、公开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。同时,制定了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工作规程,明确受理申请、审查、处理、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,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,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规范运行。

  4. 拓宽公开渠道,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。2017年,我局积极通过网络、报刊、广播和电视等多种渠道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,进一步丰富了与公众生活联系密切的重要信息发布,有效发挥了服务公众的功能。

  5.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         2017年,我局在制定规范性文件,主动公开内容的基础上,结合全区公安工作实际情况,共发布信息1342条,其中主要是“飓风2017年”的战果发布,全区的治安情况,创文、创卫的工作情况,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、治安、出入境、消防等管理措施、警方重大提示及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,加大了对“涉及公民、法人和普及法律知识、需依法公示并向社会征询意见的事项”的公开力度。主要有以下公开渠道:

  6. 通过互联网站公开信息。为达到资源共享、惠民便民的目的,我局加大互联网站的公开力度,全年在“平安清新”网站公开信息有262条。

  7. 通过公安微博、微信公开信息。2017年,我局通过平安清新新浪微博和微信公众平台公开信息,加大新型媒体的公开力度,收到了良好的效果。全年在平安清新新浪微博公开信息237条,在平安清新微信公众平台公开信息668条,平安清新微信公众号被评为2017年“清远市十大政务微信”。

  8. 通过上墙形式公开信息。目前,我局出入境、24小时办证大厅、交警大队办证厅以及各派出所办证室内,均在墙上公示办事流程、办证须知、收费标准、服务承诺等规章制度,设有群众查阅的宣传资料,使群众办事时对办事流程、收费等一目了然。同时,围绕公安中心工作,全年在局大院共制作宣传栏8期,交警、派出所等基层一线单位根据实际情况,定期、不定期地制作宣传栏进行信息公开。

  9. 通过派发宣传单以及书籍公开信息。我局全年通过开展法制宣传、咨询会以及上法制科等形式向群众、师生讲解有关法律法规、公安业务办事流程。

  10. 通过汇报会和座谈会形式公开信息。年内,我局邀请区委、区政府、区人大、区政协有关领导以及廉政监督员,通过汇报会和座谈会的形式,主动向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汇报我区公安工作,通报我区社会治安状况以及取得的成效等信息。

  11. 通过传统媒体公开信息。2017年,我局充分利用报纸、广播、电视等传统媒体及时公开我局重要信息和取得的工作成效,适时发布警情信息和预防犯罪提示,开展法制宣传教育,有效提高了公安工作透明度,较好地服务了社会公众。2017年,在中央媒体发布新闻1条,在省级媒体发布信息17条,在市级媒体发布信息29条;在清新区电视媒体播出新闻28条,在《清新广播电视台》播放《清新警讯》电视专题节目24期。

  12. 通过公文形式公开信息。2017年,我局通过编印简报的形式,向区委、区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公开信息,全年共编印《简报》68期。

  13.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         2017年,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。

  14.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

         2017年,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。

  15.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情况

         2017年,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情况。

  16. 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

         2017年,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,但与上级部门和广大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相比,还存在一定的差距,主要表现在:有少数部门对信息公开事项认识不到位,公开力度不够大,公开内容不够全面,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等。针对以上存在的不足,为做好今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:

  17. 进一步抓好政府门户网站动态信息的发布。在政务信息公开互联网站方面,由指挥中心办公室牵头组织,依照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,做好公安信息网站(内网)方面内容,确保及时更新,充分利用媒体、网站现有的专栏,加强信息公开工作,加大信息公开力度。

  18. 进一步专人管理加强日常内容更新。牵头单位继续发挥主力军作用,落实专人管理,对照《条例》和政府信息工作考核的相关标准,及早布局,按要求做好网站和平台内容的更新。

  19. 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。要做好检查督导工作,及时发现问题,及时查漏补缺。要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检查机制,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,督促各部门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必须进行保密审查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年3月26日

    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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